09 Apr 2026

2026年3月27日,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(MFDS)發布了第2026-24號公告,對《器具、容器及包裝標準與規格》進行了修訂。該公告已正式生效。經批准的修訂內容如下:

  1. 由於標準內容結構的調整,相關條款的順序將略有調整,但內容保持不變。 (第一部分總則)
  2. 標準中使用的術語及其定義已在新修訂的《第一部分總則》第4條中予以規定。
  3. 新修訂的標準中增設了作為第四部分的《可回收材料標準》,其適用範圍為:
    • 透過加熱、化學反應將合成樹脂分解並淨化為原料,經再次聚合後回收利用的合成樹脂(化學回收)。
    • 作為物理回收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(PET)和聚丙烯(PP)材料的合成樹脂,已根據《食品衛生法》第9條第2款獲得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(MFDS)的批准。
    • 物理回收合成樹脂材料的認定標準應遵循標準中的[附錄4]。
  4. 關於聚氯乙烯(PVC)遷移要求的修訂(PVC (1-8,a,3))。
    物質 舊標準MFDS公告2024-29號 新標準MFDS公告第2026-24號
    鄰苯二甲酸二(2一乙基)酯(DEHP) ≤1.5 mg/L 不得檢出
    己二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A) ≤18 mg/L ≤18 mg/L(保鮮膜,不得檢出)
  5. 實施日期和過渡期
    • 實施日期:本公告自發布日(2026年3月27日)起生效。
    • 過渡期:關於聚氯乙烯(PVC)中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和保鮮膜中己二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A) 的修訂規定(即「不得檢出」),將給予12個月的寬限期,自2027年3月27日起正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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