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擬修訂POPs法規限制中鏈氯化石蠟(MCCPs)
08 Dec 2025
| 目標群體 | 歐盟/歐洲經濟區生產商、歐盟/歐洲經濟區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 |
| 涉及產品 | 物質、混合物、物品 |
| 本次法規速遞 涉及的重點產業 |
電子電氣產品(EEE) |
| 執行日期 | 2026年第二季(預計) |
| 主要內容和要求 | 2025年11月21日,歐盟提議修訂POPs法規附錄I第A部分,新增一個限制項,以管控投放歐盟市場的物質、混合物和物品中的中鏈氯化石蠟(MCCPs)含量。該物質的含量限值擬設為1000 mg/kg (0.1%)。 |
| 參考連結 | 連結1 連結2 |
2025年11月21日,歐盟委員會提議修訂歐盟POPs法規(EU) 2019/1021附錄I第A部分,增加一個限制項,限制含有中鏈氯化石蠟(MCCPs,CAS號:85535-85-9、198840-65-2、1372804-76-65-2、1372804-76-65-2、1372804-76-65-2、1372804-76-65-2、1372804物質市場的物質。該修訂擬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(OJEU)發布後第20天生效。該修訂計劃於2026年第二季通過。
要求
物質、混合物和物品中的中鏈氯化石蠟(MCCPs)含量限值為1000 mg/kg (0.1%)(總和),適用於以下分子式所示的直鏈C 14-17氯代烷烴:
C 14 H (30-y) Cl y(當y ≥ 5),
C 15 H (32-y) Cl y (當y ≥ 5),
C 16 H (34-y) Cl y (當y ≥ 6),且
C 17 H (36-y) Cl y (當y ≥ 6),且C 17 H (36-y) Cl y(當y ≥ 6)。
歐盟氯化石蠟製造商、供應商和進口商須採用經過驗證的分析方法,以測定有代表性的批次中的中鏈氯化石蠟(MCCPs)含量。所得結果須在提供給下游用戶和客戶的歐盟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)中註明。當結果超過1000 mg/kg (0.1%)時,SDS中也須註明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及操作條件,以最大限度減少釋放和暴露。此外,應(氯化石蠟所投放市場的)主管機關要求,歐盟氯化石蠟製造商、供應商及進口商也須向其提供檢測結果及有關所用分析方法的說明。
過渡期
額外過渡期適用於特定金屬加工液、機動車輛、農業、建築、林業或園林綠化用機械、醫療器材、診斷設備、測量、分析、製造、控制、監測、測試和檢驗儀器、航空航太和國防應用,以及彈藥和彈藥標識。
用途
中鏈氯化石蠟(MCCPs)的主要功能是作為聚氯乙烯(PVC)的次級增塑劑(補充劑)。此外,它還具有阻燃性能。中鏈氯化石蠟被用於聚氯乙烯(PVC)、橡膠,以及其他聚合物中(包括聚氨酯、聚硫化物、丙烯酸和丁基密封劑和黏合劑)。
根據歐盟CLP法規(EC) No 1272/2008,中鏈氯化石蠟被歸類為對哺乳兒童具有生殖毒性,並對水生生物具有很高的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。中鏈氯化石蠟也被評估為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積性物質(vPvB)和持久性、生物累積性及毒性物質(PBT),於2021年7月8日被認定為高度關注物質(SVHC物質)。 2025年5月,該物質被列入聯合國(UN)斯德哥爾摩公約(Stockholm Convention)附件A。公約決定將在全球範圍內,消除該物質的生產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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