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發布有關微塑膠限令的指引文件
16 Dec 2025
| 目標群體 | 歐盟/歐洲經濟區生產商、歐盟/歐洲經濟區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 |
| 涉及產品 | 消費品(物質、混合物) |
| 本次法規速遞 涉及的重點產業 |
玩具、文具、裝飾品 |
| 執行日期 | 2023年10月17日(除另外指定外) |
| 主要內容和要求 | 2025年12月8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發布了有關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第78項微塑膠限令的判定指引文件。指引文件指出:植絨產品、塑膠珠寶、無孔亮片、不可再填充的軟填充玩具、水晶球等產品,不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。 |
| 參考連結 | 連結1 連結2 |
2025年12月8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發布了有關歐盟REACH法規(EC) No 1907/2006附錄XVII第78項有關合成聚合物微顆粒(SPM、微塑膠)的判定指引文件,對歐盟委員會技術服務部於2025年3月發布的實施指引文件進行了補充。
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指引文件的重點如下:
1. 下列產品不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物品,或由多個物品構成的複雜物件(complex objects):
- 由合成纖維、再生天然纖維或天然纖維覆蓋的物品(例如:毛絨玩具上的仿皮草、植絨產品、聚酯仿草皮)
- 塑膠珠寶(仿製珠寶)
- 無孔亮片(sequins)
- 聚酯絨球(pom-poms)
2. 下列產品不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含有構成其內在的(為實現其功能不可或缺的)(integral)混合物的物品:
- 不可再填充的軟填充玩具(soft-filled toys),內含填充顆粒
- 水晶球(snow globes)
- 貼紙
3. 下列產品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物品與混合物的(簡單)組合(combination):
- 所用油墨含有閃粉的中性筆(啫咖哩筆)(glitter gel pens)
- 含有閃粉的蠟燭(glittered candles)
4. 下列產品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物質或混合物:
- 吸水珠彈(凝膠子彈)(water beads for gel blasters)
- 浴泥(bath slimes)(即聚合物粉末或微粒,添加到水中可形成黏稠質地的泥漿)
- 發泡聚苯乙烯塑膠顆粒(Styrofoam beads)、含有發泡聚苯乙烯塑膠顆粒的水晶泥、黏性發泡塑膠珠(Playfoa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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