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Dec 2025
目標群體 歐盟/歐洲經濟區生產商、歐盟/歐洲經濟區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
涉及產品 消費品(物質、混合物)
本次法規速遞
涉及的重點產業
玩具、文具、裝飾品
執行日期 2023年10月17日(除另外指定外)
主要內容和要求 2025年12月8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發布了有關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第78項微塑膠限令的判定指引文件。指引文件指出:植絨產品、塑膠珠寶、無孔亮片、不可再填充的軟填充玩具、水晶球等產品,不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。
參考連結 連結1
連結2

2025年12月8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發布了有關歐盟REACH法規(EC) No 1907/2006附錄XVII第78項有關合成聚合物微顆粒(SPM、微塑膠)的判定指引文件,對歐盟委員會技術服務部於2025年3月發布的實施指引文件進行了補充。

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指引文件的重點如下:

1. 下列產品不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物品,或由多個物品構成的複雜物件(complex objects):

  1. 由合成纖維、再生天然纖維或天然纖維覆蓋的物品(例如:毛絨玩具上的仿皮草、植絨產品、聚酯仿草皮)
  2. 塑膠珠寶(仿製珠寶)
  3. 無孔亮片(sequins)
  4. 聚酯絨球(pom-poms)

2. 下列產品不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含有構成其內在的(為實現其功能不可或缺的)(integral)混合物的物品:

  1. 不可再填充的軟填充玩具(soft-filled toys),內含填充顆粒
  2. 水晶球(snow globes)
  3. 貼紙

3. 下列產品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物品與混合物的(簡單)組合(combination):

  1. 所用油墨含有閃粉的中性筆(啫咖哩筆)(glitter gel pens)
  2. 含有閃粉的蠟燭(glittered candles)

4. 下列產品落入微塑膠法規的限制範圍,因為它們被視為物質或混合物:

  1. 吸水珠彈(凝膠子彈)(water beads for gel blasters)
  2. 浴泥(bath slimes)(即聚合物粉末或微粒,添加到水中可形成黏稠質地的泥漿)
  3. 發泡聚苯乙烯塑膠顆粒(Styrofoam beads)、含有發泡聚苯乙烯塑膠顆粒的水晶泥、黏性發泡塑膠珠(Playfoa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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